【回应网友关注】4月1日,襄阳市第一次通报了无症状感染者的数据,能不能请专家把有关问题讲具体一些?

有网友问,4月1日,襄阳市第一次通报了无症状感染者的数据,能不能请专家把有关问题讲具体一些?

根据国家卫健委部署,从4月1日起将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列入每日通报。3月31日0—24时,襄阳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境外输入1例;累计解除医学观察33例,转为确诊病例0例。4月1日下午,专门邀请襄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龚文胜参加全市新闻媒体通气会,解答了网友关心的问题。

1.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

2.我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要求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1月28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就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在其后的修订过程中均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归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无症状感染者通过什么途径发现?

目前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主动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开展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人员开展主动检测。

4.无症状感染者有无传染性?

根据国家和部分省份开展的密切接触者监测数据,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存在二代病例续发。综合目前的监测和研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但其传染期长短、传染性强弱、传播方式等尚需开展进一步科学研究。部分专家认为鉴于无症状感染者的呼吸道标本能检出病原核酸,但由于无咳嗽、打喷嚏等临床症状,病原排出体外引起传播的机会较确诊病例相对少一些。

5.襄阳市无症状感染者检出及管理情况怎么样?

襄阳市目前共报告无症状37例,其中境外输入1例;累计解除医学观察3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例,分别为3月18日报告1例入境返襄者,3月21日报告重点人群体检筛查发现1例,3月30日报告从武汉返襄体检筛查发现1例,以及3月31日报告在入院缓冲病房筛查发现的陪护1例。

所有检测阳性人员均在医院接受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均在辖区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

6.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文明意识,强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讲究手卫生、保持一米线距离、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分餐制、生病时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科学戴口罩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着既保护自己,也要保护他人健康的理念,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如个人核酸检测阳性后不必恐慌,要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报告,接受医疗机构规范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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