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4月1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斌主持会议,副主任侯继红、梁正虎、王良栋、王伟参加会议。副市长付静忠,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将以《公报》形式对外公布。

(作者:全媒体记者 徐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