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11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有上述症状的市民请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告知所在村(社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全市各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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