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斌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京、麻国庆、李文良、韩先明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海霞,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名单,将以《公报》形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