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暨设立村庄清洁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全国村庄清洁部署行动暨春季战役”的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湖北省、襄阳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巩固提升我市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常态化组织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由“清脏”向“美化”拓展,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沟塘堰渠拓展,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再掀村庄清洁行动热潮。现就我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四级联动,拧紧工作责任链条。

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村民主动”的原则,强化市乡 村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各乡(镇、街道) 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清洁指挥长”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辖区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扎实开展。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不变,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村庄清洁队伍稳定、工作有专人落实。以农民群众为村庄清洁行动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广泛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培育清洁村庄的持久动力。

(二)巩固工作成果,聚焦重点工作“回头看”。

坚持以“五清三建两管一改”为抓手,以“五沿”区域为重点,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提升村容村貌。 针对村庄清洁行动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苗头, 及时遏止,确保问题不反复,确保薄弱地带大变样。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机制,确保人员、资金、措施到位。

(三)设立村庄清洁日,常态化整治环境卫生。

充分结合我市日常工作实际,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党员干部下基层“双报到”等活动, 固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我市“村庄清洁日”,各相关单位要按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庄(社区)带头示范,组织群众围绕“五清一改”内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形成制度化、 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春节前夕,务工人员、学生返乡的黄金时段,党员干部下沉基层“双报到”的有利契机,各相关单位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进农村、进农家,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传统习惯,自发开展房前屋后清洁行动, 把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贯穿到工作中,形成全员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接续开展 “小手拉大手”“最美庭院”评选、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广大青少年、妇女全面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五)强化检查督办,全面确保工作成效。

市城管委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进村入户调研督导、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联合督办行动,督促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常态化村庄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村庄清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确保工作实效。要持续开展“红黑榜”评选活动, 持续传导压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及时“上红榜”;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的,给予“黑榜” 批评,并及时督促改进。

老河口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