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通告

近年来老河口军用机场周边个别居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放养家鸽、信鸽等鸟禽,严重威胁空军部队战备训练安全。

为确保部队训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违规放养家鸽、信鸽等鸟禽引发飞行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积极预防鸟撞飞机事件发生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在机场周边8公里范围内饲养家鸽、信鸽等鸟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属派出所如实报备鸟禽种类数量并配合摸排。

二、在机场周边8公里范围内养殖肉鸽必须进行圈养,市信鸽协会(筹建中)组织活动必须提前一周报备,对进入场区附近的各种鸟禽,部队将依法采取猎杀、驱赶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凡因不听劝阻、违规放飞造成鸟撞航空器问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相互提醒,自觉遵守国防法律法规,维护部队训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