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12月30日上午,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受大会主席团委托,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常务主席陈晓斌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见证宣誓。

在奏唱国歌后,宣誓人员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开始领誓,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

(作者:人大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