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防控点从严控制人员流动性的紧急通知

关于设立防控点从严控制人员流动性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请各地各部门迅速落实以下群防群控措施,从严控制人员流动性:

1.全市农村地区以村、组为单位,在进出村、组的路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2.全市城镇地区以居住小区为单位,由社区居委会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小区门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3.市、县(市、区)、乡(镇)直部门有家属院的,要安排本单位干部在家属院门口设立防控点,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并逐级上报。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设立防控点,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5.全市城镇所有室内营业性场所,凡通风条件不达标的、消毒措施不到位的、非市(居)民生活所必须的一律停业;乡镇所有的茶馆、餐馆一律停业。

6.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聚会、聚餐、庙会等人员聚集型活动要及时予以劝阻,对劝阻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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