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老河口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老河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努力实现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广大市民朋友既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公共厕所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体现市民的文明素养,为了把我市公共厕所建设好、管理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支持公厕建设改造。城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正在全面对城市公厕进行新建改造,在新建改造工作中,对市民如厕造成了较大影响,请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二、养成文明如厕习惯。坚持文明从心开始,从我做起,自觉爱护公厕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如厕后及时冲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等,积极配合公厕管理人员搞好公厕管理工作。

三、自觉爱护公厕设施。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厕设施,发现公厕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不在公厕违规用水。目前,我市仍然存在公厕洗衣、洗菜、洗车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公厕用水问题专项整治,请广大市民改变陋习,不在公厕违规用水,发现违规用水现象进行劝导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屡教不改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用水行为:(一)擅自操作供水公共管道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二)擅自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三)盗用或者转供城镇供水;(四)擅自改变用水性质;(五)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装泵抽水;(六)其他危害供水安全和盗窃自来水资源的行为。

老河口是我们共同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家园,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繁荣的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共同努力,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公厕这个"窗口",体现老河口市民的文明素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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