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震慑警示作用,8月5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某等12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公开宣判。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肖某等12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庭审中,12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醉酒程度、有无驾驶资格、是否造成事故及人员和财产损失、悔罪表现等情节后,法院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2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
此次集中公开审判12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我市属首例。据悉2018年,我市共查处酒醉驾驶1680余起,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醉驾驶830余起,其中醉驾5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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