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17时许,老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一起群众报警称: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胜利路某家属院一电焊工切割引发火灾。大队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到场前,幸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将火扑灭。
经老河口市公安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取证,焊工在切割作业时,未进行任何安全防护,未申领动火审批证,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高温天气,险些酿成火势蔓延,引燃周围房屋,后果不堪设想。
火虽小,但此类行为安全风险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行政拘留10天。
夏季来临,天气火热,消防提醒您:注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在室外动火作业时,一定要做好现场防范,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进行扑救、自救,同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火灾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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