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多元化司法救助让贫困家庭重燃“希望之火”

“老人家,检察机关一直关注着这起案件,国家发放的这一万块钱司法救助金你们收好,希望你们在新的一年里把日子过好。”去年12月29日,老河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将司法救助金交到竹林桥镇李某手中。

2016年1月,李某的儿子在驾校练车乘坐教练车返回途中,因教练超速致车辆翻入路基底而死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和涉案驾校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0万余元,但李某未收到赔偿款。

该司法救助线索由老河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监督办案中移送。该院检委会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一方面要求第四检察部对该案涉及的监督线索抓紧调查,与市法院一起尽快落实执行款;另一方面安排第五检察部前往李某所在村委会核实其家庭情况,提供相关帮助。

经了解,李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患有四级肢体残疾且年老多病,有两个未成年孙子女需抚养,依靠低保和捡破烂维持生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凝聚多方力量,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联合竹林桥镇政府召开听证会,就“是否同意对李某进行司法救助以及如何做好后续帮扶措施”深入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救助意见,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李某家庭持续落实帮助。

该院还向教育部门发函,建议尽最大可能对李某的两个未成年孙子女的学习、生活等费用予以减免和补助,并联合法院共同推进该案赔偿款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