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号下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召开会议,宣传关于2018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政策。
会议向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社区发放了关于2018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通知,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国有、集体“4050”就业困难人员(即在2018年12月31日前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相关规定的市民可于2019年6月6日前,前往居住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社区登记。
会议还传达了关于规范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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